各市科技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外事办,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已经2020年8月28日中共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科技厅、教育厅反映。
附件:《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审计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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