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智能化应用科技处 发布日期: 2026-06-08 16:04:05

关于山西中医药大学申请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批复

晋科函〔2026〕55号

山西中医药大学:

根据《山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山西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委托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申请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资料、现场进行了审查验收。根据专家组意见,同意为你单位颁发屏障环境(小鼠、大鼠)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普通环境(豚鼠、兔、小型猪)、屏障环境(小鼠、大鼠)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以发证日期为准),到期换领需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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