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省科学技术厅厅务会议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7日
发布机构: | 山西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10:56:37 |
晋科规〔2024〕1号
各市科技局、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省科学技术厅厅务会议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