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处 发布日期: 2023-08-18 15:59:34

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晋科函〔2023〕138号

各依托单位、创新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团队的人才集聚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服务我省“两个基本实现”奋斗目标,依据《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专项实施办法》(晋科发〔2022〕91号),现组织开展全省科技创新团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含)以前立项建设的所有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各团队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团队原始创新、梯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学科建设、合作交流、管理体系与机制建设、科研基础条件建设与依托单位支持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填报时间与流程

2023年8月28日前登录山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报告模板进行在线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

填报流程:用户名登录——进展报告在线填报——提交——工作单位审核——省科技厅审核(具体注册及填报办法见在线系统操作说明)。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团队进行滚动支持和撤销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档次。

1.考核结果为“优”,且研究方向不变,负责人和核心成员结构(可调整)符合《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专项实施办法》(晋科发〔2022〕91号)要求,纳入相应层次团队管理,给予经费支持。

2.考核结果为“良”的,参加后续逐年的考核。

3.考核结果为“差”的,撤销团队资格,团队负责人2年内、团队核心成员1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团队。

4.不参加本次考核和逾期未按时在系统填报的团队,撤销团队资格,团队负责人2年内、团队核心成员1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团队。

5.团队负责人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再担任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符合条件,可以接替团队负责人,但团队名称不得变更,研究方向基本保持不变。

五、注意事项

(一)各团队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考核时间段填报成果。

(二)各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审核考核报告,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

(三)对填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将其负责人不诚信行为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络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电  话:8065503    7199808

(二)省科技厅人才处

联系人:吴玉祥    郭  举

电  话:4060103    4063347


附件:《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专项实施办法》(晋科发〔2022〕91号).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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