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和《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和程序,现将拟奖励省级众创空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有本人签字,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处 吕刚 李兴阔
联系电话:0351-4048940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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