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工作,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现将企业承担的拟立项项目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科技厅 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
姜洪海 0351-4068003
山西省财政厅科教处
张文利 0351-4061827
附件: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拟立项名单(企业承担).xls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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