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 发布日期: 2021-06-04 09:48:46

山西省科技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作出“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15日,《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逐条对照法律规定,严格落实法律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管理规范,防止生物安全风险发生。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山西省科技厅会同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组织开展全省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调查主要对象是全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等法人单位。调查范围主要是2017-2019年全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以及管理情况。调查采取表格填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调查期间,山西省科技厅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全省各地市科技局及相关科研单位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负责人召开调查工作启动会,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法规、系统填报流程。截至2021年4月,全省共50余家相关单位通过在线系统填报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提交了纸质材料,初步完成了本年度全省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

下一步,山西省科技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相关生物安全领域配套规章制度,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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