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5-10-30 10:39:59

阳泉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实现阳泉市创新驱动发展,9月24日,阳泉市出台了《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阳发[2015]23号)。

《实施意见》共分为10个部分32条。在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中提出,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比值达到10%,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达到 1.5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在统筹推进全面创新方面,提出了推进煤炭产业“六型”转变,做好非煤产业创新发展,推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产业的全面转型升级。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创新平台、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等5大措施。在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方面,提出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强化各级领导科技创新意识,加强科技管理部门自身建设,严格创新绩效考核,落实各级职责任务等7条措施。

《实施意见》体现出三大亮点。一是紧密结合国家、省最新要求。充分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和省《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最新精神,对科技创新的目标、任务结合阳泉实际,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选择。二是提出了新的政策举措。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使用进行改革,体现决策科学化、程序规范化、资金使用多元化;对本地科技成果在产业化后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经认定后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奖励,等等。三是找准了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针对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创新氛围不浓、科技投融资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全面创新,部署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任务措施。

《实施意见》的出台必将对推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实现全面创新起到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阳泉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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