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3-12-18 11:40:37

太原市获批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通知,太原市进入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名单。

经太原市政府同意,10月初,该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国家四部委的要求,编制了《太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经省财政厅、科技厅、经信委、发改委等四部门推荐上报国家四部委,省政府也将此项工作列为科技部和山西省政府会商内容。11月21日,国家四部委批准太原市为首批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太原市将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大力推进纯电动汽车充电站(或电池交换站)、纯电动汽车充电柱(柜)及维修服务网点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至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00 辆,形成具有国内鲜明特色的新能源汽车示范体系。其中: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3900辆新能源汽车;在私人乘用车市场推广应用1100辆新能源汽车。

太原市将以此为契机,打造全国“城市绿色公共交通样板”,为太原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率先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太原市科技局)

相关稿件: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