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3-10-29 10:39:38

太原市正式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决定继续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等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目前,太原市正式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区域)。示范城市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资金为6万元。根据示范城市要求,太原市将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国家将对示范城市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此次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资金为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贴资金为3.5万元。购车时,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价款。 (太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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