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3-08-20 17:44:14

太原市又有22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以奖代补”科技资助

近日,经太原市政府审批,对新认定和复审通过的22家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合计110万元,涉及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技术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反映一个地区产业结构和竞争的水平。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太原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营造太原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在税收方面,可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一般企业按2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在申报各类科技项目时,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项目;同时市科技部门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以奖代补。2012年已经对新认定的4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提高了企业认定的积极性,起到了较好的激励效果,目前太原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8家,占全省总数一半以上(54.4%)。 (太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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