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1-04-04 09:33:27

太原市1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

根据科技部《关于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通过名单公示的通知》(国科农函[2013]82号),太原市1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考核。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通过率为100%,这是继上次通过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以后又一次全部通过考核。

今年4月,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393号)要求,太原市科技局制定了完整、细致的工作方案,召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培训会,统一思想,认真学习考核要求,并进行安排部署。按照科技进步考核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时配合省科技厅采用实地考察、数据审核、听取汇报的方法进行了考核评审。最后我市推荐杏花岭区等10个(县市、区)作为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建议名单上报科技部。

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自2001年以来,每两年进行一次,旨在调动县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和科技进步的重视程度,增加了财政科技投入,在县(市)一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被撤并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部分重新得到了恢复,改善了科技部门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引导了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规范性、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太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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