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智能化应用科技处 发布日期: 2025-12-18 10:04:03

关于山西中医药大学申请更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批复

晋科函〔2025〕193号

山西中医药大学:

根据《山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山西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许可证换证实行告知承诺制。贵单位提交申请资料中,原许可范围及条件没有实质性变化,环境检测符合相关标准,满足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和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原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到期后,继续颁发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以发证日期为准),到期换领需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7日


相关稿件: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