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满足在线统计调查需求,按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对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名录信息进行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内容
1.核对和完善已有调查单位基本信息。请各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对统计调查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单位基本信息包括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识别信息是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行政区划以及联系方式等;属性信息是指单位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机构类别、学科等。
2.补充新增调查单位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对新增单位纳统要求,补充新增的科技统计调查单位;同时,需要与本地统计部门核对新增单位行业类别,确保其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非企业单位。
3.地方政府认定(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需要上传政府认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10月11日~10月21日:
各基层单位名录库核定和增补工作。
10月22日~10月31日:
省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上报国家科技统计数据中心。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名录信息核定工作。2022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将严格依照名录库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期间名录库将不做变更调整。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综合前沿科技处:
李 蕾 0351-4067992
省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中心科技数据研究室:
梁岭利 0351-4049018、15386813730
附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新增机构纳统条件.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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