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掌握我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组织实施成效及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52号)、《山西省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61号)和《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晋政发〔2014〕3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近期对我省2015、2016年立项的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一、检查方法
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与省科技厅组织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在检查过程中填写完成《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年度检查专家评判表》。
二、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项目承担单位请按前期有关通知要求,于5月16日前完成自查;省科技厅于5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方式:
省科技交流中心 王玉 李刚 姚颖
电话:0351-5621710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 张文广 高涛
电话:0351-2029629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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