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晋科发〔2022〕66号)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会议评审、现场考察、党组审议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山西省技术转移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11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省科技厅成果处
联系方式:0351-380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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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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