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发布日期: 2021-12-28 16:43:27

省科技厅组织召开《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研讨论证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重塑性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2021年12月24日,省科技厅组织相关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专家就我省实施意见进行了研讨论证,会议由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克军主持,成果处相关同志参加,会上各位专家围绕我省实施意见发表了意见建议。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克军强调,要深刻领会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作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投融资机构等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角色定位,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特别是技术和经济价值,要使科技成果评价在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全方位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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