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科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多渠道、多层次强化理论学习。省科技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标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注重厅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议学法、法治培训与日常学法相结合,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科技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平台,推进科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不断增强法治自信、法治自觉,努力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并转化为推进科技领域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省科技厅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山西工作部署,推动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把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深入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加快法治山西建设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加快法治山西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强化科技领域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我厅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省科技厅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与科技厅总体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优化依法行政政策法规体系,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强化科技创新立法,启动《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认真开展省内外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研究和《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法律问题研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晋发〔2023〕28号),《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23〕95号),建设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修订出台《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优化调整奖项设置,调整奖励数量与频次。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山西省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规划布局原始创新。
(四)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效规范开展行政许可,2023年度受理并办结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10项,法定时效内办结率100%。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规范检查。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缩减到15个工作日,部分技术合同登记实现了即来即办;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报送17项标准,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我厅职能向“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转变。
二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落实政务信息化,建立公开统一的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支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管理,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咨询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公众号、线下办事大厅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赋权,扩大科研“自主权”,完善内部科研管理体系,实施“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立项改革,推进项目申报“常态化”,通过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印发《省基础研究计划(产业发展类)联合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化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在12家单位开展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科研人员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持续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效益分享机制,深入推进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联合印发《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4所省属高校开展试点。
(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科技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围绕实验动物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科技专家深入相关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二是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等的统一管理,2023年度新增科技行政执法人员3名。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科技部举办的2023年科技行政执法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班;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参加由山西省司法厅主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内容和主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23份文件合法性审查,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7份,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按照《关于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省科技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整理,共梳理出符合入库且具备上传条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省级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暂行办法》《山西省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山西省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办法》《山西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在山西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发布《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八)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调动专业力量助力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与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省科技创新各项法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为重大决策、立法、行政复议、协议合同审查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提供法律意见百余次,代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基本形成了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法律事务运行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服务和法治保障。
(九)积极开展科技领域普法宣传,提升科技政策服务效能
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厅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和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科技行政执法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班,提升全厅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科技活动周、专题培训等活动,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法律政策,加强科技创新政策解读,营造良好创新氛围,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科技活动周为契机,积极开展《民法典》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的进行普法宣传,并举办民法典、大健康、科普法规等科技大讲堂系列活动,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十)积极开展法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
一是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规范,省科技厅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公示、备案等流程,实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建议提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努力做到让代表和委员满意。二是推进科研信用监督。强化法治工作监督检查,抓紧抓好我省科技监督评估和诚信建设工作,不断健全科研诚信制度体系,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审核工作,利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进行了科研诚信审核。此外,利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奖提名、平台载体认定评估等过程中的申请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开展科研诚信审核,确保符合科研诚信要求,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三是推进法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及司法协作配合机制落实。省科技厅党组依法依规全力整改404项终止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全程聘请法律顾问团队进行跟踪服务,确保整改工作依法合规。明确分类处置过程中的司法程序、风险点和时限要求,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书,在处置过程中组建了律师服务群,及时为各涉及处室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共谋划,统筹安排部署我省科技行政管理法治体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和考核评议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厅党组积极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体责任,将集体学法纳入《2023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集体学法、定期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报告、线上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省科技厅在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规规章修订不及时。《科技进步法》新修订后,我省涉及科技创新的各项法规规章特别是《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亟待重新修订。二是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有待健全。科技创新涉及面广,需要持续优化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友好的制度环境。三是科技法治宣传仍缺乏深度,对市县培训不够、科技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普法宣传方式运用的还不够。普法形式不丰富,面不够宽,特色不够鲜明,还需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
2024年,省科技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要求,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同频共振,加快科技领域立法,统筹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科技创新工作各个环节,全力推动全省科技系统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科技领域法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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