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5-03-10 09:38:22

太原市科技局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

近日,太原市科技局印发《太原市科技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为太原市科技局进一步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清单》明确提出,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清单》从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等6个方面,明确了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对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从组织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落实“一岗双责”等6个方面要认真履职尽责;同时,明确了局纪检组的6项监督责任,即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向局党组和市纪委报告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此外,要着力加强责任追究,实行“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和“一案双查”机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职责,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太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中共太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追究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太原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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