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 改革人才评价体系:省科技厅等5部门出台《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引(试行)》,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改革:选择4所省属高校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为用人单位和科研人员赋权。
- 加强创新团队经费保障:省科技厅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专项经费,对领军、重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资助。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 以项目引进急需人才:围绕科技和产业重大项目需求,编制《山西省急需紧缺人才年度目录》,采取“项目+人才”模式引进急需紧缺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等。
- 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办法,解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分类认定等事项,实现即时申报、限时认定。
- 支持企业引才聚才:企业与高校等合作建立研发机构,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入编事业单位;全职或柔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同级财政给予补助;通过中介机构引进人才,同级财政给予佣金补助。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 发挥高校培养作用:启动实施高等教育“百亿工程”,引导高校紧密对接我省重点产业布局,推动高校建立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超前培育布局新兴交叉学科。
- 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建设: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设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专项资金,到2025年建设200个高层次人才团队。
- 推进“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省科技厅出台《科技副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首批选聘“科技副总”13名,双方合作项目省科技计划择优支持,期满考核优秀者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时优先支持。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
- 组建人才服务机构:整合人社、科技、科协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人才服务相关职能,组建人才服务专门机构,建立人才服务平台,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
- 解决人才现实问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实行计划安置,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幼儿园首次入学可选择学校,各市县和企事业单位加大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建设力度,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