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发布日期: 2018-02-06 17:22:00

关于报送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2017年度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科学、规范、高效管理,深入掌握和了解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成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和《山西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加强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对所承担的重大专项项目2017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所有2011-2013年立项,目前在研、尚未验收结题的“十二五”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2、2014年度立项、在研的山西省煤基新材料产业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3、2015、2016年度立项的煤基低碳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二、报送内容

各项目承担单位,对2017年度项目执行、经费使用及进展等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并报送《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

三、报送要求

1、请各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年度执行情况调查和报告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会同各合作单位认真开展项目自查,确实掌握清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果以及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省科技厅将以此为重要依据,于上半年组织专家赴现场进行年度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年度后续经费拨付计划。

2、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完成《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和《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纸质材料1式2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以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请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经项目组织部门审核后,由组织部门统一以送达或邮寄方式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山西省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xzdzx508@sina.com

3、已提交验收材料或近期准备申请验收的项目,可以不报送《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但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9日18:00前。

报送地点: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5楼508室(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50号新闻大楼)。

五、联系方式

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姚颖  李晨

电话:0351-5621710

附件:

1.《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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