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发布日期: 2025-02-28 08:40:45

关于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战略部署,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现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是指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以降低中小微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激发高校院所成果供给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

二、征集内容

(一)征集对象

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持有的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及生物医药新品种等。

(二)重点领域

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政策,支持煤机装备、风电装备、光伏组件等装备制造业,支持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推动钢铁、焦化、有色等传统产业产品迭代升级。支持省级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和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领域。

(三)成果要求

“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需满足技术成熟度较高,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前景;有意愿支持以“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或“延期支付”方式许可使用。鼓励通过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积极填报。涉密或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在征集范围内。

三、工作流程

(一)成果申报

申报单位成果完成人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1),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成果情况并填写《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附件2)后,于2025年3月31日,将填写完整的《科技成果信息表》及《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盖章后交至山西省科技厅成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skjtchgc@126.com。

(二)供需对接

省科技厅根据成果征集情况,建立“先使用后付费”成果库,并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开展成果路演、企业对接会等匹配成果供需。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成果处   

联系人:   隋  欣         许  莹

联系电话:0351-4068992   407920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省行政办公区A座1123号

邮箱:sxskjtchgc@126.com


附件:科技成果信息表.wps

      科技成果信息汇总表.wps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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