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52号)、《山西省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61号)及《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晋政办发〔2017〕7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我省2014年立项的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产业创新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4年度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产业创新链项目(附件1).
二、报送内容(验收材料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
1、《计划任务书》原件的复印件;
2、工作总结报告;
3、技术验收报告(为科技报告正文)。须提交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具体要求详见科技报告网站(http://218.26.177.53/);
4、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项目验收证书(草稿);
5、项目审计报告(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三、验收方式
采取会议验收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承担单位准备PPT,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和计划任务书指标完成情况
(2)项目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3)项目示范基地或示范工程建设等情况
(4)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或社会生态效益等情况
(5)项目经费到位、使用情况
2、项目负责人及首席专家必须参加验收会,项目的管理、技术、财务等相关人员应一同参加。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提交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上述资料一式10份,须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签字盖章、组织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创新处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验收材料务必于2018年9月20日前提交。
五、联系方式
山西省 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联 系 人:张峻瑜
联系电话:0351-2383828
省科技厅创新发展与科技成果处
联 系 人:傅兴隆
联系电话:0351-4068006
附件1: 《2014年度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产业创新链项目验收项目汇总表》;
附件2: 《2014年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项目-验收材料说明及提纲》;
附件3: 《2014年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附件4: 《2014年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5: 《2014年山西省煤基重大专项(煤焦化)项目-验收证书-模板》;
创新发展与科技成果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