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6-05-04 17:17:10

吉县科技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知识产权是企业和经济主体的生命线。吉县科技办公室在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方面,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做好专利维权工作。

一、确定专人,明确责任,系统培训,密钥专管。

明确“两法衔接”牵头与具体责任人为科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刘建德同志,负责协调指导“两法衔接”相关信息的录入,并与公安、检察建立“两法衔接”互为牵头工作机制。刘建德积极组织科技办公室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执法人员、办案人员深刻领会、熟悉“两法衔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能够熟练轻松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办案和相关信息的录入。

二、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做好专利维权工作。

1、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是搞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科技办公室认真组织《知识产权法》、《行政许可法》等专利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加深领会、指导实践,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2、组织培训,广泛宣传。2015年组织了三期《专利法》培训班,累计培训200多人次;开展《专利法》普及宣传,开展《专利法》宣传日活动,强化市民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自觉性;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维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3、深入企业,专业指导。专利是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商标是一个企业的名片。2015年,科技办公室多次协同山西太原华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工作人员,深入山西顶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吉县大山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壶口有机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帮助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商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专利申报、专利保护、专利利用、专利管理等服务工作,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促使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申请、运用和保护工作的主体。截至今年吉县苹果注册商标“壶口”牌、“人祖山”等共10个。 (临汾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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