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提升中介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现就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中介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高企专项审计中介机构事项
2014年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公布的37家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结合高企认定审计业务开展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高企专项审计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完善高企认定工作的建议等。
二、新征集高企专项审计中介机构事项
2015年将再征集一批符合条件的中计机构参与高企专项审计业务,希望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一)中介机构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申请材料要求
(1)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近三年来开展业务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开展的业务类型和服务领域,经营业绩和人员学习培训情况等;
(3)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4)机构2014年底职工名单(包括:姓名、专业、学历、工作年限),注册会计师名单及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相关事项
中介机构所报送材料内容应实事求是,提交数据应真实可靠,所需附件齐全完整,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查后,将公布2015年符合条件中介机构名单。
请各中介机构于2015年2月15日之前将签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49号企业孵化大楼221室)。
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赵 峰 电话:0351-4069298
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温淑芳 电话:0351-7039505
附件: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