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省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制定了《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