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1〕12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牵头对2024年度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进行了考察评审,现将拟认定省新型研发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12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个人有效证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科技厅智能处0351- 408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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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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