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关于开展近三年星创天地建设情况总结及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总结近三年(2019—2021年)星创天地建设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加强对科技部备案星创天地的动态管理,推动星创天地健康发展,现对各地星创天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评估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资格。具体通知如下:
1.总结近三年各地星创天地建设情况。各市科技局全面总结本地区2019—2021年星创天地的整体建设现状、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梳理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总结材料不超过3000字。
2.评估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资格。各市科技局参照《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要求,对已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不超过1000字。
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不通过”:一是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已注销;二是运营主体2019—2021连续三年未开展《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所要求的创业服务相关工作;三是不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服务功能;四是2019—2021连续三年没有新入驻企业、入孵企业或创客;五是运营主体主动申请退出。评估为“不通过”的国家级星创天地,由各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现代农业科技处提出取消备案的书面申请并盖章。
3.报送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市科技局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星创天地建设总结、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省科技厅现代农业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sxskjtncc@126.com。
联系人:蔡颖慧 李 强 0351-4052368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8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