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推进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充分发挥科技资源对全省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作用,山西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制约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结合山西实际,分别从完善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新购科研仪器查重评议、推进科技资源在省级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入网共享、运用市场化模式推动开放共享、完善开放共享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绩效激励机制、优化创新券组织实施、建设服务全省的科技资源共享中心等八个方面,因地制宜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帮助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和实验技术人员走出“不敢共享、不会共享、不愿共享”的困境,有力支撑全省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规定,要运用市场化模式推动开放共享,探索科技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鼓励在不改变所有权前提下,高校可成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代理制”、“租赁制”等市场化方式,开展对外租赁借用服务。同时,高校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以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单位统一管理,用于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的更新维护、运行补助及人员绩效支出。
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持续更新,开放共享环境日益优化,开放科学成果惠及社会。截至目前,山西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共录入设备7171台套,比2016年平台上线时的2163台套增加了232%,其中“十四五”期间增加4047台套;设备原值由13亿元增加到66亿元,增加了408%,其中“十四五”期间增加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