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400—F—00400—140000
二、实施部门
(一)受理机构:山西省科技厅。
(二)决定机构:山西省科技厅。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适用范围
1.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植物园、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其他组织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标本陈列馆、实验室、生产现场、大型工程技术设施场所;
3.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种植养殖示范基地;
4.具有科普资源的游览场所,如动物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5.其他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
六、设立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七、办理条件
1.面向公众从事《科普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
2.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
3.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能少于200天;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不少于30天(含法定节假日);
4.有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备有必要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
5.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八、申办材料
1.山西省科普基地申报书[原件3份]
表格下载地址:https://kjt.shanxi.gov.cn/
2.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公众提供的科普场所、设备设施实验室介绍[原件3份]
3.近两年来科普工作情况及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度[复印件3份]
4.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重大科普活动的有关资料[复印件3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xskjtfgc@163.com邮箱。
九、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处室办理。
十、办理流程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无;
送达方式:申请单位领取。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法律救济:山西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601室0351—4067991。
十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1-7731368。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0351-4067991。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351-7731368。
网上查询: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