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发布日期: 2024-10-11 16:53:40

关于转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科函〔2024〕150号

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财政部、科技部修订印发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1〕17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修订后的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附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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