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16〕62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十三五”省级重点规划之一,是我省全面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有力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行动指南。按照科技部《关于请协助开展<“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函》要求,以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发改规划发[2018]144号)安排,我厅拟于近日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请各市科技局协助组织开展本地区落实《规划》情况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本地区落实《规划》的工作情况,报送以下资料:
(一)落实《规划》的重要举措,发布规划政策、专项行动、重大工程等。
(二)地方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效。
1.本地创新能力现状和发展态势;包括科技投入、创新人才、高企数量、发明专利、技术合同交易总额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本地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实施的成效;
3.本地创新创业环境及创新文化氛围营造等;
4.本地科技创新工作在促进地区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5.凝练典型成果和案例。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本地特色,总结凝练出一批典型成果和案例,每个案例不超过800字。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结本地在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深入分析其原因。结合地方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困难问题,对我省科技政策制定、改革举措、任务部署提出意见建议。
(四)同时报送各部门2016、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二、时间安排:
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4月16日前发指定邮箱,书面材料盖章后送(邮寄)省科技厅。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处 李武魁
联系方式:0351 4046610
电子邮箱:sswkjgh@163.com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720办公室,邮编030001。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