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山西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发布日期: 2018-05-23 15:43:06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晋科函〔2018〕35号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培育创新发展动能,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部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等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促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层次和水平,构建创新创业孵化链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认定依据

《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63号);《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3)。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登录山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26.227.179/)完成注册并在线填报(具体注册及填报办法见在线系统操作说明)。

2.网络填报完成并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的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主管部门。其中,各市科技局及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负责本区域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省直有关厅局负责所主管高校、企业及科研院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

3.主管部门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49号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一楼创新创业服务大平台。

四、工作安排

2018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两批进行认定。

第一批受理截止2018年6月30日24时;

第二批受理截止2018年9月10日24时。

五、有关要求

1.各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定推荐工作,主动做好培训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动本区域或本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

2.各主管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支持依托行业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自身优势,聚焦细分领域,加快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我省创新创业孵化能力和水平。

3.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李芸

联系电话:0351-7039555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兴阔 

联系电话:0351-4048940

技术支持:0351-7228612,18635191867

附件:

 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材料报送汇总表

 2、山西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

 3、山西省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书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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