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6-02-06 10:13:46

长治市“十二五”时期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长治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努力推进“五五战略”实施和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十二五”时期长治多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后6个县(市、区)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长治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有序推进,顺利通过科技部的中期验收和专家组的完结验收。

二是产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坚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的主要力量,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45家。农业科技水平进步明显,我市被农业部认定为现代农业示范区,长子方形科技有限公司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组织实施各类农业科技项目274项,引进推广高效集约种植技术、设施蔬菜、中药材种植等先进农业适用技术21项,组织农村技术承包项目278项,其中有90项获得省级奖励,位居全省地市前列。

三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所加强。建成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8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5家;建成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1家,其中省级3家,批准在建国家级1家;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达到266家,从事民营科技企业的人数达到2.55万人,企业成为科技创新活动主体。五年来全市共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771 项,其中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21 项,争取上级科技资金达6000余万元。

四是科技成果产出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全市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省级科技成果奖励40项;市级科技成果奖励达314项,涉及工业、农业以及医疗卫生等行业,一些技术成果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增强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累计完成技术合同606项,完成技术交易额14.3亿元,达到了“十一五”两倍。

五是知识产权战略有效推进。通过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服务公众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培育专利试点企业46家,实施专利推广项目13项,专利年申请总量从“十一五”的2363件提高到“十二五”的6633件,保持了连续快速增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水平全面提升。

六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的技术资源和服务优势,建成了长治市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农业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全市所有行政村。累计下派市级科技特派员1600多名,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500余家。

七是科技人才队伍继续优化。人才建设载体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全市共建成院士、博士工作站32家,科普场馆9个,产学研一体化基地48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10个,与160多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和大型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聚集高端人才、整合科技资源的前沿阵地。

八是科技创新政策引导环境持续优化。“十二五”期间制定出台了《长治市低碳创新实施方案》、《长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金融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治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9个政策文件,加大了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和引导力度,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长治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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